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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后,借款人没有偿还,广西中融会不会将房产解押、处置资产?作者:   来源:  更新日期:2010-2-10

 答:不会的。根据物权法、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房产抵押至担保公司之后,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抵押权人并不能随意将房产解押、处置抵押房产。

     如果借款人依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,担保公司也应按合同约定解除房产抵押。

     只有在借款人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能偿还借款本息,中融公司代偿本息之后,拿到您开具的垫款证明之后,担保公司才取得向借款人追偿权,之后才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处置抵押房产事宜,中融不能也不可能抛开投资人去处置抵押物。

     如果在借款人的借款尚未偿还的情况下,担保公司解押房产,担保公司追偿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,因此,借款人的借款没有偿还前,担保公司不可能将抵押房产解押。

     如果借款人依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,担保公司也应按合同约定解除房产抵押。

     只有在借款人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能偿还借款本息,中融公司代偿本息之后,拿到您开具的垫款证明之后,担保公司才取得向借款人追偿权,之后才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处置抵押房产事宜,中融不能也不可能抛开投资人去处置抵押物。

     如果在借款人的借款尚未偿还的情况下,担保公司解押房产,担保公司追偿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,因此,借款人的借款没有偿还前,担保公司不可能将抵押房产解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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